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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总在途中 于是常有希冀

[Tweets Mix] 关于数据时代的音乐

2009-03-24 1:24

iFire

我一直都觉得下载是个过渡行为,但所有的信息接收工具都不可避免地要消耗流量,除了广告这个显而易见的盈利模式之外,音乐指纹流量将是一个泉眼……(Source) Comment for 《下载的消亡

基于欧美音乐市场的大环境去幻想音乐销售模式再艰难也总让人觉得答案就在不远处静候着我们,然而在中国这个特定的市场,就像在菜市场睡觉一样别指望做出什么好梦。(Source)

在中国也并不是说未来就没有好的解决方案,事实上我比任何人都期待传统音乐行业死得嘎嘣脆一点儿,别再浪费热血青年那脆弱的激情。(Source)

中国人太能对付,要求太低,给点儿阳光就能灿烂,别看传统音乐行业在国内并没发育得像模像样,但真想颠覆这个败家子儿可并不是件容易事。(Source)

颠覆传统绝不是互联网行业的首要任务,那样会消耗太多无用功。开婚介所是件费力不讨好的事,可能还不如卖自慰器赚钱。(Source)

磁带或黑胶,到后来的CD,音乐都不曾被冠以某个定语,不会有人说磁带音乐、黑胶音乐或是光盘音乐,那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在互联网时代鼓吹“数字音乐”这个词汇呢?(Source)

数字音乐这个词儿在被过度包装。比如 OneHedge 文中”数字音乐是未来中国手机市场盈利点最高的数字产品”这句,拿掉所有的“数字”去读会让人产生歧义吗?那么干嘛非要加上这个定语呢?(Source)

音乐产业在数字环境下的的确是件充满了未知与趣味的事情,只是当你过多强调数字这个定义的同时,它就会失去其本来的光彩,象流行语一样无趣。(Source)

说到底,在中国断裂的是节目端与渠道之间的那个传播环节,这个环节正被大量业余得令人发指的家伙自以为是地掌控着,他们树立着一个又一个糟糕的榜样。(Source)

我之所以不喜欢“数字音乐”这个提法,是因为实际上大家谈论的是“数字化载体和渠道”而非音乐本身,但越来越多的人把“数字音乐”当做一个新的音乐概念来探讨。我不认为 Music2.0 是空穴来风,相反我认为那是音乐传播的一次伟大变革。我只是讨厌某些提法而已(Source)

有关“数字音乐”这个定义我认为已经没有什么探讨的必要了。因为一个被曲解的定义一旦成为约定俗成的定义,那么其原本的含义就失去了意义,只有学究们会痛心疾首。(Source)

音乐行业从某种意义上只有两个大阶段:载体时代与数据时代。音乐在数据时代直观上看只是不再随载体搭售而已,但其实每个推动音乐免费化的机构都在试图研发并兜售另一种载体,比如:iPod 手机或互联网服务(Source)

包括CD介质在内的以前的那些载体是由音乐公司进行销售,而数据时代的载体不再是由内容制作方来负责,在不必负担内容成本的情况下,这场载体革命当然要喊出诸多动听的口号,来赢得受众的支持,但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受众没有真的摆脱消费压力,只是这个消费变得无痛感了。(Source)

从定义上来说,就如同众多IT人士在文章中不愿意使用博客这个模棱两可的概念,而选择使用 blog 和 blogger 来区分内容与作者一样。但这些人显然阻挡不了博客这个概念的约定俗成。(Source)

媒体推给大众的每一个概念或定义是否准确,在短期商业线索中都是无鸟鸡的事情,那些定义的混淆甚至是指鹿为马,只是在加剧行业语义冲突,而那却正是阻碍合作的最大障碍。(Source)

近日先后遇到过不少当年音乐圈中笔头过硬的朋友,只是由于对整个音乐行业的失望,大多数人已经不再关注与音乐相关的问题,甚至对互联网的认识也颇多停留在原始状态,或许音乐行业就是这样失去话语权的。(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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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WP Responses

    1. 加上“数字”这个定语意味着可以借概念的势头让音乐看起来更光鲜。玩的是障眼法,但就怕把自己给障住了。
      订阅这个博客很久,才发现你原来是当年把花儿乐队领上路的经纪人。

    2. 在中国,数字音乐就像个婊子,百度用来卖,收广告费;中移动用来卖,收彩铃工程费;其他人怎么卖?比如大大小小的音乐站,他们夹带自己的私货,推自己的小明星,这里,数字音乐是老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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