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24 18:41
iFire
看到土摩托一篇文章,是说崔健是否适合Rap,用Newbees的艺人功夫的一首歌做对比,随便说说算是回应。
首先要说,拿功夫与崔健相比,不合适。这倒不是说什么前辈后辈的地位差距,主要是他们在音乐根基上实在是不同。崔健是摇滚乐根基引入说唱元素,而功夫是hip-hop根基的纯Rap路线。
土摩托文中所说的吐字问题,其实也不能说是Rap的首要问题。吐字清晰的确更易于传达歌词信息,不过一个MC的吐字、腔调以及节奏特征才是Rap的魅力核心。实际上在忽略口音或故意模仿问题的情况下,大多数人都能吐字清晰地Rap几句,所以吐字的清晰与否要看Rapper自己想不想清晰,只有说不好瞎说蒙混过关的才算是硬伤。
崔健的吐字不清可能有几个原因:他尽量把每个字都说成爆破音,甚至每个字都用气顶出来,这是为求力道,与武术中施展外家拳脚的呼喝声是一个感觉,他的Rap段落不是娓娓道来的那种絮叨,基本上都是以丹田气喷发之,这必然会对字句的发音造成一些破坏;另一个原因是他有时为追求语速又要保持喷发力道而造成的,因为语速本身就是节奏、是音乐构成的部分;还有就是崔健的吐字在尽量地汲取乡土气,甚至刻意地回避圆润。这一切都与他的作品内容及音乐表现形式有关。
崔健为什么选择说唱?《解决》时期不是没有《一块红布》这样的旋律性作品,但我想每个听过《解决》的人印象更为深刻的是那些半说半唱的作品。说唱方式有几个特点:歌词容量大、不必拘泥于旋律、易传播。崔健的作品歌词的重要性我不必多说,在有限的音乐容器里最大限度地装入歌词,选择说唱是最好的方式。有一种理论是说,歌曲的旋律越优美,人对歌词本身就越容易忽视,因为节奏与旋律都是先于语言而出现的,同时也是最没有国界的。而崔健选择说唱方式,或者也是因为不希望旋律误导听者,而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歌词上,这是我的猜测而已,因为并不排除崔健旋律创作枯竭的可能性,我个人觉得酒和容器一样重要。所谓易传播就比较简单了,听者不必费心去记什么旋律,记住大概的节奏就好,主要精力还是在歌词上。不过要唠叨一句,中国汉族因为缺少自己的音乐传承,大部分人的节奏感比较差。
其实现代音乐领域,说唱元素应用十分广泛,而美国黑人的所谓说唱其实就是他们自己的数来宝和纽约快书,中国有些hip-hop迷动辄就说谁谁不过是数来宝,其实还是得搞清楚崇洋无所谓,媚外才是狗腿子行为。在其他的音乐领域,念白很常见,但那不全都是Rap。
看到给土摩托回复的留言里有人说到周截棍,他的Rap是港台式R&B为根基,与欧美的黑人说唱有些渊源,但一样是本土化的。而白人说唱与黑人说唱的最大不同,单从Rap本身来看,主要是口音区别,另外还有一些白人说唱团体因为根基是摇滚乐,所以也十分喜欢爆破音。这和说山东快书不能用普通话,唱乡村歌曲一定要有美国南部口音一样。周截棍的Rap与崔健或功夫也都不同,除了口音因素之外,他和崔健的相同点是为追求Rap的旋律化而放弃了汉语的平仄声调。
做为功夫的制作人,我对功夫的MC杨帆的Rap十分熟悉,他个人比较坚守汉语的平仄四声,同时这也可能算是他的特点,他的网络ID之所以叫CHINFlow,就是所谓的Chinese Flow的简写。他喜欢字正腔圆,算是华语说唱中的一种北方特有的样式。而北京的另一位著名的MC王波则是另一个路子。
清楚不一定是优点,只能算是一种特点,因而不能以清不清楚来衡量一个人Rap的技巧,在中国这个环境下就更不能用知名度来衡量专项技巧的高低。艺人的走红是综合因素的结果,无论你喜欢老崔、周截棍还是功夫,但首先得明白欣赏与捧臭脚是有区别的,中国的粉丝文化其实是骨肉皮(Groupie)文化,动辄就要以身相许,尖叫不是因为共鸣而是因为生理反应,这没什么错,只是莫与感动混淆。
本文回应土摩托及他文章的部分回复者,大家自己对号入座吧。顺便给杨帆做个小广告,他闲暇时自己做了一张MixTape,日前已在网上发布,其中有两首作品曾在他的“说客”节目中出现过。音乐,是生活和情趣,幸运的人可赖以生计,而做为听音乐的人,与能打动你的音乐相遇就是幸运,哪怕那在别人眼里都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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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粉丝文化其实是骨肉皮(Groupie)文化,动辄就要以身相许,尖叫不是因为共鸣而是因为生理反应,这没什么错,只是莫与感动混淆。”呵呵!
关于崔健,我还是喜欢以前的歌曲!
音乐,是生活和情趣,幸运的人可赖以生计,而做为听音乐的人,与能打动你的音乐相遇就是幸运,哪怕那在别人眼里都是垃圾。
常常听老师说“画龙点睛”,这文章最后一句话,真是说的妙啊
说得很好,长知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