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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总在途中 于是常有希冀

城市噪音与扰民纠纷

2005-11-05 23:20

iFire

早上八点多睡的,九点半被楼上的电钻声惊醒,用呼叫器责令保安去制止,楼上仍旧干得热火朝天,穿上衣服上楼,见那家门前已经有几个住户在抗议,户主的理由是来安装“壁挂”的单位只有上午能来,而户主平时上班,只好选择周末。但在小区内明令双休日和节假日施工应保持静音。户主敷衍几句之后,两三分钟之后就又大干起来,这回我真怒了,冲上楼去和他们理论,物业的保安班长也冲上来,户主把责任全推到那个安装厂家身上,厂家的工人很无礼地说:有本事你们报警啊!

保安班长继续跟他们理论,我回家拨通派出所的电话,他们让我给城管去电话,得到的回复是:目前并没有明文规定节假日不能施工,白天如果遇到扰民的噪音,他们也只能前往劝阻,如果对方执意继续,他们也没有任何权利强制对方停止。也就是说实际上所谓的节假日的静音施工仅仅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君子协议,法律或相关的规定无法制约。

当然,由于保安部门的介入楼上不得不停下来,那些厂家的工人自然是可以一走了之,业主毕竟还要在这里居住,激起民愤毕竟不是好事。

上网查了查,得到新的结果:最近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起草完成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明确规定了“双休日、节假日北京市将全天禁止装修”。(装修噪音扰民成执法空白市民盼“限时装修”出台)

《办法》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既然已经有了规定,城管部门竟然不知道且认为仍旧无相关法规支持他们执法,那么是他们工作上缺少对新法规的学习,还是平时习惯了敷衍投诉,这就不得而知了。

或许这个《办法》还没有付诸实施,但可以肯定的是从我查阅的所有法律法规情况来看,噪音扰民似乎一直是个盲区,即便这个办法实施了,如果不靠人的自发性的公德心,仍旧有很多问题无法解决。

比如说,以前有人投诉说我们白天有人弹吉他扰民,我们自然是尽快解决问题尽量不影响别人。但是实际上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似乎我们执意不改正的话,谁也没什么办法可以强制禁止我们在家弹吉他。如果城管和公安机关对白天的扰民问题没有办法,任由那些制造噪音的人继续,那请问你们凭什么来阻止我们在家弹琴?

我写过一篇文章《城市的喧嚣让你只好选择抗拒音乐》发过些牢骚和感慨,今天这个事情让我似乎又明白了一些新的道理,为什么暴力总是被人认为是解决问题的最简单的手段,那就是因为合法的方式往往是无力无效的。我并不是鼓动谁去以暴力的形式去解决问题,当我们反对暴力的同时,真正对法律法规的效力进行修订以及执法的实施进行落实,才是最有效的。

所谓那些君子协定如果仅仅对君子有效,而小人们仍旧可以无视,请允许我在这一刻充当一个骂街的小人。

就今天的事情而言,我不知道即便有了法规,责任应该是户主承担还是厂家承担,当双方都推卸责任,保安部门的劝阻显得柔弱的时候,一个带些暴力倾向骂街的人却能迅速解决问题,这难道不是一种怪诞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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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WP Responses

    1. haha

      中国ZF无能,对于噪音毫无办法,只有通过个人自己解决。

    2. winrong

      住录音室?郁闷

    3. 酒精烤烟

      世界本身就是弱肉强食的,暂时忘掉素质,打丫挺的就行了。

    4. Zig

      对付混蛋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你得比他还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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