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25 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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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份自二房音乐论坛
引用原文
万紫千红 @ 2003-10-23 3:33:42
2001年,我把爱情和事业绑在一起浑浑噩噩地进入了唱片业。
两年后,当其中一方出现危机时,另一方也迅速莅难。
朋友说,我的万劫不复只能用一个决定来终结。这个二选一的决定耗费了我上百个小时的睡眠和八公斤的体重,代价其实还好。
公司待我不薄,所以爱火同志在或公开或私底发表对他的不满宣言时我的确不爽,就象我用“死”和“生不如死”形容唱片从业者的宿命时,他也会不屑。我们的集体荣誉感都颇强。我很感动的听一个十年的从业者说“坚持理想”,如果我有跟他们一样的东西作祟或许不会愤怒不会离开;如果这个行业多一些“理想”、“热情”之外的东西或许不会陷入今天的窘境;如果跟现实相反,中国是一个全球最大的“唱片市场”而非“盗版唱片市场”,或许那些地下音乐人不会遭遇“吃得饱饭吗”的嘲弄;如果我不爱这个行业,或许我不会留恋。
第一年,听说窦唯在公司某间办公室谈版,我拔腿跑出正在进行时的会议,两秒钟后捂着歌迷式的泪脸又跑了回来;第二年,我分别与几百和几万人分享了原以为后半生才看得到的“Suede”和“Beyond”;也是第一年,我看到销售报表上,膜拜着的Radiohead的正版专辑在全中国的CD销量——1200张;又在第二年,我终于再也看不到指望,因为知道唱片行业赖以生存的障碍——盗版,是另外那些寄生虫机构源源不断的肥厚养分。
妈妈倒是庆幸我换了工种,因为那个怪圈的颓糜、不轨、虚荣令人作呕,诸如“戏”、“办”之类的语汇犹甚。某些艺人做了婊子还要立牌坊,而神通广大的音乐人和企宣们或乐于或迫于为这些牌坊设立各种名目,昧着良心用红包笼络媒体再昧着良心去昧百姓的良心,“娱乐”?
我不肯定一定不会再回来,在看过另一些更面目可憎的之后。
朋友说,既然看到现状就不应该痛苦,或者背着它往前冲,或者卸掉它另辟蹊径。心理学家说,虽然刚刚认识到爱情和生活的样子,但是你可以改变他们。我希望我的决定是因为勇气而非懦弱,更希望这个结论的答案找得到。
初恋往往都是没有交待的。
爱情与火箭 @ 2003-10-23 13:55:18
对于我而言,不怕失败,就怕不知道为什么失败。
万紫千红 @ 2003-10-24 0:38:41
在第二年的时候周围不止一个人跟我说,要是觉得打不起精神就去跟爱火聊聊,他总是大家的打气筒。于是我就觉得,大家都好辛苦,可能真正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在做什么的人不需要依靠别人的理想和热情来维系
爱情与火箭 @ 2003-10-25 0:32:10
千红妹妹,我想你也知道我对你有意见。尽管我非常理解你在工作上的苦衷,可我就是无法接受结果。其实刚进唱片行业的人,热情总是高过实际操作能力,这很正常。只是当时你的公司给你的压力过大,这会导致你在操作过程中来不及思考,只有没命地完成工作。如果当时你进这行,没有直接进入一家发行公司,而是到一家制作公司或者经纪公司的话,相对具体的工作、相对单一的个案操作会让你更容易进入状态。当初詹华说想叫你到新蜂来上班,我还真的有点担心,呵呵!不是别的,就是因为之前一些工作上我们合作得不那么畅顺,不过反过来站在你的角度,我也能够体会到你当初手忙脚乱的样子。后来我还是决定找你过来新蜂,具体地担任平面推广工作,集中你的能量,再有我、詹华和李辉几位兄长在你遇到问题的时候帮助你,也许你会有一个好的状态。
不过遗憾的是你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这个行业,自己的故事也告了一个段落。或许这是件好事情,无论这个行业给你带来了什么样的收获或是伤害,适当的时候离开一下,也许在其他的领域里反回头看,倒更清醒也更客观。就象当初我对影视行业失望,转身进入唱片业,却是柳暗花明。其实无论在哪个行业里,都一样要面对种种问题,有些时候仅仅靠自己的毅力或是才华是不够的,我从来都是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度过一个个难关。
如今,你转行了,也不必对我有什么余悸,我这个人脾气不算好,但是我从不会拒绝一个对生活仍旧充满热爱的朋友。有空来坐坐,喝杯我泡的茶,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给所有的人以积极的人生态度,但是我知道我这个人就是能煽呼。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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